
2010年12月10日20:25首播;次日09:45
14:33重播
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BTV-5)《经济法眼》栏目
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制作的特别节目“反腐启示录”
播出第7期——
《豪赌的老总》 



















【新闻链接】
副局干部贪污挪用公款豪赌 涉案金额972万余元2008年06月13日12:51 【
来源:法制晚报】
曾在航天科工集团任要职调配资金豪赌一审法院认定贪污挪用公款罪名成立涉案金额972万余元 豪赌换来无期副局干部领刑无言 庭审时态度亢奋否认检方全部指控称此前“认罪”是为早日自由听宣判时很安静情绪不再激动
“打”着飞机往返于北京、澳门、香港,周末用公款去豪赌。
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认定44岁的副局级干部王大庆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成立,王大庆一审获判无期徒刑。
宣判现场 默默领刑 不再激动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12日,一中院认定44岁的副局级干部王大庆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成立,王大庆一审获判无期徒刑。
在听宣判时,王大庆始终保持沉默,与此前庭审中全盘否认检方指控的“亢奋”状态,形成鲜明对比。
王大庆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公司的一名享受副局级待遇的干部。
检方指控,2000年4月至2003年3月间,王大庆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客户将80万元货款直接打到其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购买股票;以支付货款的名义,将公司的转账支票转入蛇口某商店,兑换港币后用于个人赌博;同时,还将公款据为己有。
案发前,王大庆共挪用公款661万余元,贪污公款311万余元。
法院判决王大庆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龙去脉 调配资金 从来不签字 2000年,王大庆开始担任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经理助理兼进出口公司经理一职。此前,他就已经是供销总公司直接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和南宁公司的经理。
独揽财权的王大庆是财务“一支笔”,经常会“口头”调配一些资金,且从不在单据上签字。王大庆说,“这样做,资金出了问题没有我的责任”。
同时在总公司和子公司任职,给王大庆人为阻断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财务沟通提供了可能。
有一次,总公司的领导在王大庆不在时询问子公司的账目,不料会计却表示“说不清”,说是要等王大庆回来才能解释。
通过地下钱庄 公款流入赌场 王大庆口头调动的那些资金,实际都通过蛇口的一家地下钱庄,辗转到王大庆在香港和澳门开设的银行账户,而后去了澳门一家设有赌场的酒店,用于豪赌。
“打”着飞机往返周末“主攻”豪赌 出入境记录显示,2000年至2002年间,王大庆曾17次往返于香港、澳门之间。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在周末乘飞机去澳门豪赌,有4次出入境居然都是当天去当天回。
一把筹码三五千一夜输赢200万 “他玩得大,输得也多。”公司一名曾跟王大庆前往赌场的员工说,“王大庆玩‘百家乐’一把的筹码就是三千或五千……”
到2002年时,王大庆已经很少在公司出现,他在澳门赌博一夜之间赢200万输200万的事情,已经成为公司人尽皆知的秘密。
庭审情绪亢奋全盘否认指控 “全部不属实!”今年4月7日第一次开庭时,王大庆否认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
庭审过程中,针对自己曾在双规期间承认用公款赌博的供述,王大庆表示当时是“为了早日获得自由”,“我现在不承认了,我没干过什么犯罪的事情!”
本版撰文/记者王巍
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一高管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审(图) 作者:王文波/文常鸣/图 发布时间:2008-04-08 11:34:37

王大庆在法庭上仰面朝天若有所思
近千万元的资金被打入地下钱庄,流向了赌场和股市。4月7日,从2000年开始就担任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经理助理兼任进出口公司经理的王大庆因涉嫌贪污挪用900余万元在一中院出庭受审。 据了解,今年43岁的王大庆是吉林长春人,曾担任南宁航天供销公司经理、中国航天工业供销公司深圳公司经理、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经理助理兼航天物资进出口公司经理、航天物资中心副总经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4月至5月,王大庆利用担任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航天物资进出口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要求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高宝贸易有限公司将本应支付给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的80万元,直接支付到其在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开设的银行帐户中,用于个人购买股票,进行营利活动,该款在案发前已归还。2000年11月至12月间,王大庆利用担任南宁航天供销公司和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深圳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以支付货款的名义,先后将上述两公司的4张共计71万元的转账支票,转入蛇口某商店,兑换港币后用于个人赌博。2001年10至11月间,王大庆利用同样的方式,将南宁公司的213.3万元用于个人赌博,案发前上述赃款尚未归还。2002年4至7月间,王大庆采取同样的方式,将460余万公款用于个人赌博。2003年3月,又将21万余元公款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王大庆共挪用公款661万余元,贪污公款311万余元。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王大庆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否认。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王大庆对许多问题均以记不清了等予以否认。关于为什么带巨款到澳门,他的回答是去开展业务活动,准备开设办事处购买房子,至于和谁谈生意,谈的什么生意,这位一掷千金的“老总”的回答更是让人费解。他说,都记不清了。对于是否参与赌博,王大庆承认自己参赌,但他说赌博的钱是不是公款,都是自己的或从朋友处借的。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第1页 共1页 编辑:赵岩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