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晚8:25
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BTV-5)《经济法眼》栏目
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制作的特别节目“反腐启示录”
播出第5期——
被囚车带走的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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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原主任助理涉贪污受审当庭拒不承认受贿 作者: 文/范静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 2008-05-14 08:34:35 中国法院网讯 原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兼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身份认证产品与技术测评中心副主任何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款物共计人民币78.2万元。5月13日,何杰因涉嫌犯贪污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在担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期间,何杰伪造“刘长利”的虚假身份注册北京蓝盾公司,然后与自动化所签订合同,报销71万元,并截留了7万余元的测评款。检方认为何杰犯有贪污罪。
“我不是自动化所的员工,我现在是在读的博士生,留在自动化所是以个人名义为老师帮忙。”何杰当庭辩称。
而自动化所的多名领导和员工都证实,何杰不仅一直是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还是一家新成立的测评单位的副主任。
公诉人称,蓝盾公司出资人是“刘长利”,而何杰有刘长利的假身份证。对此,何杰解释,他成立蓝盾公司时,让一位朋友代为注册公司,但注册下来却是‘刘长利’的名字。何杰的妻子作证,何杰曾让她给蓝盾公司做账,并使用蓝盾公司的支票取钱。
根据公安部的鉴定,蓝盾公司注册时刘长利的签名,公司纳税表上刘长利的签名,均为何杰书写。
何杰说,成立蓝盾公司是他老师允许的,“公司是我的老师让开的,如果是贪污罪,也是我的老师。”何杰当庭表示。其老师作证称,真实情况是当时何杰找到他,说有个蓝盾公司想和自动化所合作,并说自动化所可以从蓝盾公司挣到钱。
公诉人认为,何杰犯有贪污罪,而且拒不认罪,建议从重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中科院原副主任贪污77万获刑12年 35岁的中国科学院原副主任何杰,因贪污77万,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何杰是硕士研究生文化,原是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主任助理,兼该研究所另一部门副主任。
2005年至2006年何杰在担任上述主任助理期间,利用其负责管理该中心行政事务、课题经费报销等职务之便,以自动化所的名义,与他伪造“刘长利”虚假身份证明注册的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蓝盾公司”)签订了两份虚假合作协议。后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分别于2005年2月2日在自动化所报销领取31万元支票一张,于2005年6月3日报销领取40万元支票一张。上述共计71万元全部转入蓝盾公司的账户中,何杰后分多次将该71万元提现。
另外,何杰在担任上述另一部门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对外开展身份认证技术和产品测试的职务之便,于2005年4月、2005年7月、2006年10月私自截留3家单位支付给自动化所的测试认证费,共计6万元。
海淀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向他追缴77万元。
判决后何杰提出上诉,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何杰在二审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在案扣押的海淀区金谷园小区房产一套,变价后折抵何某贪污犯罪所得赃款77万元,发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记者王晓清)
(编辑:雨夜)

正在服刑中的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