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联合拍摄的《经济法眼》特别节目“反腐启示录”第一集《小会计的惊天秘密》于今日晚20:25试播。
BTV-5(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法眼》特别节目“反腐启示录”(暂定周播)播出时间: 本集试播:本周五(11月27日)20:25—20:50 本集重播:下周一(11月30日)09:05—09:30;14:35—15:00 【网络新闻链接】
小会计何以玩转两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财务管理漏洞使“蛀虫”卞中制造惊天要案
引子 10月22日下午,记者抵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这个位于北京海淀双清路上的机构,一如往日的平静。然而,就是在这个院落里却发生了惊天要案。10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据检察机关查实,在过去的8年间,卞中在担任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期间,利用掌管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下拨权,贪污、挪用公款人民币2亿余元。
作为案发单位,基金委同样感到震惊和难堪———长达8年的犯罪历程、高达2亿的庞大金额,案发前他们却丝毫未有察觉。新来大学生捅破骗局
2003年春节刚过,基金委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刚来的大学生李刚(化名)上班伊始便到定点银行拿对账单。以往这一工作由会计卞中负责。
一笔金额为2090万的支出引起了李刚的注意,在其印象里他没有听说此项开支。这个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找到卞中刨根问底。或许是从未被别人突然问起这样的问题,卞中慌乱中如实相告,他把这笔钱借给了一位朋友。
当天卞中便约李刚私下吃饭,席间拿出8万元现金希望他不要声张。这一举动更是吓坏了这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李刚最终选择了向领导举报。2003年2月12日,卞中罪行以这样的情形被最终发现。
这是一个不断令人惊讶的发现过程。在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的追查下,卞中贪污和挪用基金的罪行一笔笔、一桩桩浮出水面。至2003年9月最终结案,基金委才猛然惊觉:过去的8年里,有高达2亿的基金拨款被卞中闪转腾挪。
首次作案就尝到甜头
卞中震惊了整个基金委。在同事们的普遍印象里,其貌不扬的卞中实在很不起眼。他常常独来独往,沉默寡言中有点不太合群。在基金委工作的十年间,他为人低调,甚至容易被人轻视。
在1992年7月到基金委工作之前,毕业于北京商业学校的卞中曾在北京第一商业局干部学校做了6年会计。卞中出身于一个高知家庭,其父母在科学界颇有些名望。
卞中的犯罪始于1995年。这一年6月,卞中在和邻居陶进聊天时提到自己的单位“特有钱,有大量闲置资金可以拆借”。陶进马上说,他朋友翁永曦的公司在湖北蒲圻县搞一个电厂项目正缺钱,不知能否从基金委借点儿。陶进承诺,如能搞到钱,公司可出高息。
经过与经费管理处副处长吴峰商量后,双方达成一致。但他们对对方提出三个条件:一、钱不能直接给单位,需找一家银行存入再由银行借出;二、借期6个月,月利率千分之13.5,利息归个人并且现金支付;三、事成后请两人到美国旅游一次。
吴峰事后说,因为国家政策允许基金委可以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以储蓄,所以他认为自己当时的行为从面上看并无破绽。同年8月,吴峰和卞中采取不记账和偷盖公章的手段,将公款1000万元挪出,以委托存款的方式存入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基金事业部。后又在该部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1000万元贷给翁永曦的广州公司。
在这次交易中卞中和吴峰共获得利息294.5万元,这笔钱被堂而皇之地放在吴峰办公室的铁皮柜里。当时两人胆子较小,一直未敢动用。后来,吴峰害怕办公室被清查,让卞中把这笔钱转移至卞中家中。
1998年4月,1000万元终于打回基金委账上。吴峰彻底安心了。吴峰从中仅分得一万元,他一直将这钱放在办公室抽屉里。卞中案发后,他主动交出。
卞中用此款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商品房送给女友,谎称是一位朋友死后留给自己的钱。有媒体报道,他共买过三套豪宅和两辆高级轿车。
科研机构蒙受损失
随着卞中案暴露,社会各界对其所在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生了兴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2月。同其他基金组织的非政府性质不同,自然科学基金委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目前,自然科学基金已经成为中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
基金委实质就是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和发放者,它面向的资助群体是中国上万家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每年大约受理4万件项目申请。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的重视,对自然基金的财政投入也在明显增加。基金委提供的资料表明,去年国家对自然科学基金拨款已经达到20亿元,为历史之最。
每年能够掌管20亿元资金的使用,这就是基金委被外界称为“有钱”的原因。而卞中挪用的2亿元便相当于其中的十分之一。所有从卞中这里得到过好处的公司都清楚,“卞中他们单位特别有钱”。这一点,从卞中往他们账上打钱时的出手阔绰便可看到———动辄百万、千万。
卞中挪用最大一笔款项是6000万元。2002年12月,卞中通过伪造银行进账单、编造银行对账单直接将6000万巨款挪用至北京汇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的工程验资及日常开支使用。而据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士透露,这6000万是经中央领导同意,基金委特批给中科院几位院士用以专项研究的专项资金。
卞中案主办人、海淀检察院反贪局刘晓斌告诉记者,卞中的犯罪直接导致了众多经过严格程序申请到基金的科研机构要么拿不到钱、要么只能拿到一部分钱。一些申请项目因长期拿不到经费,时过境迁而被迫中止或取消。
卞中的作案手段采用最多的便是退汇重拨和伪造进账单。从1995年作案至案发,他所有共计26笔贪污和挪用犯罪绝大多数以此法炮制。
令人惊讶的是,从1995年至2003年的8年时间,如此频繁的大批资金的不明流转并没有引起基金委主管部门的注意。卞中担任会计期间,财务局等主管部门都未很好地查过财务账。仅有的几次,卞中以正在调整账目为由得以逃避。
■今天想到我的亲人,想到我的女友,我心如刀割。我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母亲在各自的领域都很有威望,我无法描述我堕落到今天给父母造成的伤害。
■天上人间,阴阳殊途。有谁想到字里行间难于言表的感情竟然成为我终生的痛,这痛包含着我对所有人的伤害,以及由此造成的难以弥合、毁灭性的人生。为达到我个人的虚荣,而伤害到国家……
——摘自卞中的《忏悔书》
基金委14年竟然无内审
众多媒体在报道卞中案时颇有些意味地将卞中称为“小会计”。他被描述为在公开场合,为了伪装自己带盒饭、骑自行车上班。一个骄傲地向女友宣称自己是“中国首富”的人。
海淀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描写过分夸张,卞中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相反还有些自闭。卞中将绝大部分的钱都花在了女友及其家人身上,他在法庭上承认,“自己花的钱实际很少”。
在单位说话不多的卞中长期以来却对单位收入分配不公心存不满。“我们这些人累死累活地干,上面凭什么白拿那么多”。
负责卞中案侦查的海淀检察院认为,尽管此案属于卞中的个人犯罪行为,但基金委也负有严重的失察责任。卞中的作案手法并无特别之处,只要有一个环节有所监控就可暴露。办案人员因此感慨:“查到最后感觉偌大一个基金委,拨款权实际上就掌握在一个会计手中。”
10月22日,自然基金委纪检监察审计局局长彭连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委在2000年以前并没有审计监察机构,因而对财务没有做过内审。
总监制:王一俊总顾问:平家友
总策划:理灵
总撰稿人:蒋炳仁
总制片人:李卫国
统筹:王潇潇
祝江涛
法律顾问:郑建军
特别鸣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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